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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或受傷的旅客

使用自備的醫療用氧氣瓶

訂購機票時

準備在機上使用自備的醫療用氧氣瓶的旅客,請於不少於預定出發日的3天前將「氧氣瓶規格確認表格」及該氧氣瓶之照片提交至客服中心。

提交適航診斷證明書

為了方便我們在機場和機艙內為您提供使用氧氣瓶的協助,我們將提前與您聯繫並作出以下確認:

  1. 申請人是否與同伴同行

    使用者必須熟悉氧氣瓶的使用方法,或由熟悉使用方法的同行者陪同下搭乘。

    工作人員或空服員無法提供用餐、使用洗手間,或服用藥物管理等私人的看護協助。
    需要看護的旅客,本公司將要求由隨行照顧者(*)陪同搭乘。

    *隨行照顧者需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 年滿12歲或以上。
    • 發生緊急狀況時能協助氧氣瓶使用者逃生
    • 發生緊急狀況時、除氧氣瓶使用者以外沒有另外必要協助的人
    • 能掌握氧氣瓶使用者的狀況、亦可照顧到其親身需要
    • 坐於氧氣瓶使用者旁邊的座位
  2. 氧氣瓶的要求

    您的氧氣瓶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才能辦理託運/手提上機:

    • 已完成容器證明(標示「」)
    • 證明為醫用氧氣(氣態)(標示「O2」)
    • 必須在最近3年內通過了壓力測試(部分氧氣瓶為5年)。
    • FRP容器需為製造日起15年以內的製品
    • 每瓶重量限制為5公斤內。
    • 尺寸限制(含所有配件):
      可置於前方座椅下方之隨身行李規定內:(長)50cm x (寬)40cm x (高)25cm
      託運行李規定:3邊總和為203cm內

辦理登機手續及登機時

  • 於機場辦理登機手續的期限

    登機手續或安全檢查有可能會需時較長
    請於以下時間到達機場櫃檯

  • 有關氧氣瓶

    辦理登機手續時,地勤人員將根據您已提供的資料再次確認氧氣瓶規格。

在客艙內

  • 如在機艙內使用氧氣瓶

    氧氣瓶必須放置於前方座椅下方,
    如需在機艙內使用氧氣瓶, 請攜帶足夠長度的呼吸管。

  • 指定座位

    我們將盡可能依旅客需求免費安排部分座位。然如遇安全因素或客艙空間考量,座位可能無法依需求安排,敬請見諒。
    需要協助的旅客不得乘坐第一排(先行座位)及緊急出口的座位。

  • 協助

    機艙空服員雖受過緊急處理的訓練,但不被允許從事打針及使用藥物進行治療的輔助。
    為了對其他旅客提供機艙內的服務,無法固定照顧特定的旅客。

抵達時

下機時,在服務人員前來協助之前,請需要協助的旅客在座位上耐心等候。

警告
・本公司不受理讓旅客攜帶運動用的攜帶式氧氣罐及氧氣袋、液態氧氣、氧氣製造器搭機或託運。
・由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出發的航班,將不允許攜帶醫療用氧氣醫療用氧氣瓶上機或是辦理託運。

使用攜帶式氧氣濃縮機 (POC)

訂購機票時

準備於機上使用攜帶式氧氣濃縮機(POC)的旅客,請於不少於預定出發日的3天前將「攜帶式氧氣濃縮機(POC)確認表格」提交至客服中心。

提交適航診斷證明書

為了方便我們在機場和機艙內為您提供使用攜帶式氧氣濃縮機(POC)的協助,我們將提前與您聯繫並作出以下確認:

  1. 申請人是否與同伴同行

    使用者必須熟悉攜帶式氧氣濃縮機的使用方法,或在熟悉使用方法的同行者陪同下搭乘。

    工作人員或空服員無法提供用餐、使用洗手間,或服用藥物管理等私人的看護協助。
    需要看護的旅客,本公司將要求由隨行照顧者(*)陪同搭乘。

    *隨行照顧者需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 年滿12歲或以上。
    • 發生緊急狀況時能協助攜帶式氧氣濃縮機使用者逃生
    • 發生緊急狀況時、除攜帶式氧氣濃縮機使用者以外沒有另外必要協助的人
    • 能掌握攜帶式氧氣濃縮機使用者的狀況、亦可照顧到其親身需要
    • 坐於攜帶式氧氣濃縮機使用者旁邊的座位
  2. 攜帶式氧氣濃縮機(POC)的要求

    您的攜帶式氧氣濃縮機(POC)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才能辦理託運/手提上機/於機艙內使用:

    • 機器或使用說明書上規格標示為「S-FAR106」
    • 電池容量有足夠於飛行時間內使用(建議準備可供飛行時間1.5倍的電池容量)
    • 所有用於POC的電池(手提行李)已採取防止短路措施
    • 大小上限(含箱子或推車等附屬品)
      可置於前方座椅下方之隨身行李規定內:(長)50cm x (寬)40cm x (高)25cm
      託運行李規定:3邊總和為203cm內

      *為避免備用電池發生短路,請妥善包裝以免接觸到其他含有電池接頭的金屬部份。

辦理登機手續及登機時

  • 於機場辦理登機手續的期限

    登機手續或安全檢查有可能會需時較長
    請於以下時間到達機場櫃檯

  • 有關攜帶式氧氣濃縮機(POC)

    辦理登機報到手續時,地勤人員將根據您已提供的資料再次確認攜帶式氧氣濃縮機(POC)規格。

在機艙內

  • 如在機艙內使用攜帶式氧氣濃縮機(POC)

    攜帶式氧氣濃縮機(POC)必須放置於前方座椅下方,
    如需在機艙內使用,請攜帶足夠長度的呼吸管。

  • 指定座位

    我們將盡可能依旅客需求免費安排部分座位。然如遇安全因素或客艙空間考量,座位可能無法依需求安排,敬請見諒。
    需要協助的旅客不得乘坐第一排(先行座位)及緊急出口的座位。

  • 協助

    機艙空服員雖受過緊急處理的訓練,但不被允許從事打針及使用藥物進行治療的輔助。
    為了對其他旅客提供機艙內的服務,無法固定照顧特定的旅客。

  • 電源

    樂桃航空機艙內不提供座椅配備電源。
    為了能夠因應班機的飛行時間,或班機發生延誤的狀況,建議事先準備可供飛行時間1.5倍的電池容量。

抵達時

下機時,在服務人員前來協助之前,請需要協助的旅客在座位上耐心等候。

有關可攜帶式腹膜透析 (CAPD)

本公司不受理讓旅客在機艙內進行腹膜透析。

使用正壓呼吸輔助器 (CPAP)

基於安全理由,依器材的種類,有些器材可能無法在機上使用或不得攜入機艙內。

請事先將規格、使用電池種類等,於不少於出發日的3天前以電話告知客服中心。

*請注意,樂桃航空的飛機不提供座椅配備電源。

*使用器材時,若發生對飛行儀表造成影響,可能必須在機長的指示下暫停器材的使用。

配戴體內醫療儀器的旅客

旅客搭乘前不用事先通知我們。
建議攜帶醫療處方籤或醫生診斷證明書等文件備查。

  • 安全檢查

    配戴體內醫療儀器的旅客可能會使金屬感測機出現反應。若旅客擔心受機器影響,請事先告知安檢人員您所配戴的醫療儀器,如心律調節器、ICD(心臟整流去顫器)、脊髓刺激器等。
    檢查時可能會有觸碰動作,請遵照安檢人員的指示。

體內植入人工關節等金屬固定物的旅客

旅客搭乘前不用事先通知我們。
建議攜帶醫療處方籤或醫生診斷證明書等文件備查。

  • 安全檢查

    體內植入人工關節等金屬固定物的旅客可能會使金屬感測機出現反應,請告知安檢人員您所配戴的金屬固定物種類。檢查時可能會有觸碰動作,請遵照安檢人員的指示。

使用自行施打胰島素、注射型腎上腺素等注射器(針)

自行施打胰島素、注射型腎上腺素等注射器(針),可攜入機艙內使用。
僅限於乘客個人携帶及於機上使用。

  • 安全檢查

    接受安全檢查時,請告知安檢人員持有注射器(針)。
    建議攜帶醫療處方籤或醫生診斷證明書等文件備查。

  • 存放和損壞

    空服人員不允許在機艙內負責或冷藏您的藥物。 請事先準備好相關冷藏容器。
    使用完畢的注射器、注射針請勿於機場、機內丟棄,請旅客自行帶回,並以正規方式回收。

配戴人工造口儀器的旅客

旅客搭乘前不用事先通知我們。
建議攜帶醫療處方籤或醫生診斷證明書等文件備查。

不符合規定之剪刀(帶刃物品*),縱使是醫療器具也不得攜入機內。請事先準備好已裁切好的用具上機使用。

*帶刃物品方面,僅限6公分以下的鈍頭剪刀可以攜帶上機。
請注意,如果旅客攜帶的剪刀被判定過於鋒利,縱使長度小於6公分,仍有可能被禁止攜帶上機。

其他醫療器材

基於飛行安全的原因,某些醫療設備可能不允許手提攜進機艙或託運。

請事先將醫療器材的規格,在預定出發日的3個營業日前以電話告知客服中心。

*請注意,樂桃航空的航機不提供座椅配備電源。

透過線上客服查詢

生病或受傷的旅客

飛行中的機艙內部環境特殊,它可能會影響您的疾病或受傷的狀況。請諮詢您的醫生以確認您是否適合搭機。
根據您的健康狀況,有可能在工作人員的判斷下被拒絕登機。

此外,若有符合下列情形者,本公司得以拒絕旅客搭乘。

  • 健康狀態有可能變化的旅客
  • 受重傷或患重病的旅客
  • 最近動過重大手術的旅客
  • 患有一類、二類、三類傳染病,及正依日本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而停止上班上學期間者,以及疑似感染者。

機艙環境

飛行中的機艙處於特殊環境,飛行時間、飛行高度(機艙內的增壓狀態)、氣象狀況都有可能對病情或傷勢造成不良的影響。
飛機飛行高度為9,000~12,000公尺(30,000~40,000英呎),客艙的氣壓比陸地低0.7~0.8大氣壓力,
等同於攀登海拔2,500公尺高山的狀態。因氣壓降低,導致身體內部膨脹,患部內臟可能受壓迫而造成疼痛、或呼吸困難等情況。
此外,由於氧氣濃度降低至地面的70~80%,
因此有可能對呼吸系統、心臟、腦血管、重度貧血造成影響。懷孕後期的孕婦及新生兒也可能會因為氧氣不足而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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