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岡機場
福岡機場 機場指南
入境(國際線航廈 1F)
1. 人員檢疫
若於旅程中身體有不適,或出現病徵,請向「檢疫所健康相談所」(即當地的人員檢疫站)或檢疫官申告。
2. 證照查驗(入境檢查)
請出示護照及出入境卡。
3. 領取行李
請先查看機場螢幕確認所搭乘班機的行李轉盤號碼後,再至行李轉盤處等候領取行李。
4. 海關檢查
不論是否有需申報的物品,都需出示海關申報表並接受行李檢查。
關於免稅品額度限制的更多詳情,請參考此處。
出境(国際線航廈 3F)
1. 辦理報到(Check-in)
請於航班起飛的120分鐘~50分鐘前至櫃台辦理登機手續。
※請於航班資訊螢幕確認Peach的機場櫃台
2. 安全檢查
檢查旅客攜帶登機的手提行李。
※旅客隨身攜帶或置於隨身行李內的所有液體、膠狀和噴霧類物品之容器,其體積皆不可超過100毫升。(所有內含液體、膠狀和噴霧類物品的容器均應裝於上限1公升、可重複且完全密封的透明塑膠袋內。上述塑膠袋每位旅客限攜帶一個。)
詳情與其他手提行李相關規定請參見此處。
3. 證照查驗
請向機場證照查驗人員出示護照、出入境卡、登機證。(非日籍旅客皆須出示出入境卡)
※請於航班起飛30分鐘前抵達登機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