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政策
*此中文翻譯僅供參考。若此譯文與日文原版有任何差異,以日文原版為準。
此隱私政策解釋Peach Aviation株式會社 (以下簡稱“樂桃航空”、“我們”或“本公司”) 如何處理我們從客戶 (以下簡稱“您”或“客戶(們)”) 收到的個人資料。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和相關法律及法規,我們將妥善管理並處理我們從客戶端收到的個人資料如下所示。
第一章說明所有客戶之個人資料的處理,第二章說明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客戶之個人資料的處理,第三章說明位於泰國的客戶之個人資料的處理。
第一章 所有客戶之個人資料的處理
1. 此隱私政策的適用和修改
此隱私政策適用於您向我們提供個人資料時或是您使用我們的“服務等”(定義如下)。
“服務等”為統稱第一章第4節[1]-[3]中所列之本公司提供的服務和產品,以及本公司籌辦的各項活動和商業宣傳。
當您使用我們的服務等時,即視為您已充分了解並同意此隱私政策的各項條款。
此外,本公司可能不定時更改此隱私政策。
2. 個人資料的獲取
本公司於下列情況下獲取您的個人資料:
[1]當您在申請、使用、瀏覽、參與或查詢我們的服務等(以下統稱“申請等”) 時向本公司提供您的個人資料。
[2]當我們依第一章第7節之規定從“共同用戶”獲取您的個人資料時。
[3]其他、當我們合法獲取您的個人資料時,例如來自得到您同意的第三方。
除非法律要求對我們提供的服務等為必要或您已表示同意,否則我們不會獲取或使用您的敏感資訊例如種族、信仰、社會地位、病歷、犯罪史或您曾是犯罪受害者的事實。
3. 要獲取的個人資料
於第一章第2節所列的情況下,為達到第一章第4節所述之目的,我們將按照以下規定獲取您的個人資料。
[1] 於第一章第4節[1]和[2]所列的服務之申請等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例如:
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出生日期、年齡、性別、護照號碼、有關乘客之航班等的生理及醫療資料。
[2] 於第一章第4節[3]所列的服務之申請等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例如:
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出生日期、年齡、性別、相關服務的帳戶名稱/ID、地點資訊、與相關登錄服務有關聯之各種社群網絡服務的ID。
[3] 查詢詳情
[4] 本公司運營的網站和應用程式之使用歷史記錄 (包括Cookies和行動資訊裝置的個人識別碼)。
*我們蒐集Cookies (*1) 和行動裝置識別碼 (*2) 使您得更方便地瀏覽我們的網站或應用程式。
[5] 我們發送給客戶的電子郵件之打開和預覽狀態訊息 (使用網絡信標(*3))以及透過電子郵件造訪公司網站的訊息。)
(*1)“Cookie”是客戶在其電腦和應用軟體上使用我們的網站和應用程式時,記錄和管理客戶資料的技術。客戶可以透過設置他們的網路瀏覽軟體 (瀏覽器或應用程式)隨時拒絕接收Cookies。然若沒有Cookies,網站和應用程式瀏覽的回應速度可能會顯著降低,敬請留意。
(*2) 以電話號碼為基礎的行動電話識別碼。
(*3) 網絡信標是一種通過將小到不可見的圖像 (1 x 1像素GIF圖像) 嵌入網頁或HTML電子郵件來蒐集瀏覽訊息的機制。這使我們能夠積累有關您網頁訪問和電子郵件打開/預覽狀態的訊息。
4. 使用個人資料和保留個人數據的目的
提供給本公司的個人資料和我們處理的保留個人數據將在達到以下目的所需的範圍內全部或部分使用。
此外,即使在目的範圍內,我們也不會以可能鼓勵或誘導非法或不當活動的方式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1] 預訂航空運輸服務、機票銷售、登機報到、機場服務和機上服務;
[2] 聯營航班之預訂、機票銷售、登機報到及機場服務,聯合承銷、共掛航班、後接運送及託運;
[3] 除上述[1]-[2]以外之本公司運營的網站和應用程式所有服務,包括服務指引、服務提供、服務運營、服務管理、發送購買商品、聯繫購買商品、回覆查詢、售後服務、會員資料管理;
[4] 提供有關服務等的資訊 (包括發布行為定向廣告 (*4))、服務等運營所需的聯繫、問卷調查的實施和管理;
[5] 與上述 [1]-[4] 附帶或相關的所有運營;
[6] 服務等分析 (包括客戶屬性資訊和行為歷史的分析)、其他調查研究、以及新服務和產品的開發;
[7] 建立與服務等相關的統計數據,編輯成不可識別個人身份的格式;
[8] 提供有關我們集團公司和合作夥伴公司處理的服務、產品、活動和商業宣傳的訊息 (包括發布行為定向廣告)以及營運;
[9] 回覆客戶查詢、需求等
[10] 受Chubb Insurance Co., Ltd., Sompo Japan Insurance Inc., AWP Ticket Guard Small Amount & Short Term Insurance Co., Ltd., 和Zurich Insurance Company Ltd.,委託銷售非人壽保險和小額短期保險產品及服務,並提供附帶或相關的服務等 (*5)。
[11] 第一章第7節"共享使用"所述的目的。
(*4) 從客戶端獲得的資訊例如網站和應用程式的瀏覽歷史及購買歷史,將被分析以提供服務、分發廣告等。
(*5) 有關各保險公司規定的個人資料使用目的,請參閱以下內容。
・Chubb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 https://www2.chubb.com/jp-jp/footer/privacy-policy.aspx )
・Sompo Japan Insurance Inc.
(https://www.sompo-japan.co.jp/private_information/ )
・AWP Ticket Guard Small Amount & Short Term Insurance Company
(https://www.ticketguard.jp/company/privacy-policy.html )
・Zurich Insurance Company Ltd.
( https://www.zurich.co.jp/agreement/ )
儘管有上述規定,如我們從第三方得到個人資料,且對於此類型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有單獨規定,我們將依照該規定使用此類型的個人資料。
5. 向第三方提供
除以下情況外,否則本公司不會將客戶的個人資料提供給任何第三方。請留意將個人資料處理外包給外包商(第一章第6節) 和共享個人資料 (第一章第7節) 不構成向第三方提供資訊之情況。
[1] 當獲得客戶同意時;
[2] 當法律要求提供資料時;
[3] 為保護人的生命、身體或財產之必要且難以獲得客戶同意時。
[4] 當需要提供資料以配合國家或地方政府的公共職責,且獲得客戶同意可能難以執行該公共職責時。
[5] 當資料以無法識別個人身份的統計數據等形式提供時。
[6] 由於合併、公司分立、業務轉讓或其他原因,與繼承業務有關的個人資料提供時。
[7] 當依照法定程序提供個人資料時,只要客戶處於可以事先在公司網站等確認以下資訊的狀態,且客戶沒有表示拒絕提供個人資料的意願時。
1) 為使用目的而提供給第三方;
2) 提供給第三方的個人數據項目;
3) 向第三方提供的方法或方式;
4) 應客戶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資料;
5) 接受客戶需求的方式。
6. 將個人資料處理外包給外包商及外包商的管理
我們有時可能會將業務外包給第三方,在這種狀況下,個人資料可能會在必要的範圍內被提供、以達第一章第4節所述的使用目的。於此情形,我們將適當地監督外包商,包括就處理個人資料訂立合約。
7. 共同使用
樂桃航空可能會與以下的共同用戶共享您的個人資料。
[1]
●共同用戶
ANA集團各公司
●共享資訊的種類
客戶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出生日期、年齡、性別、交易詳情、查詢詳情、網站/應用程式使用記錄等。
●使用目的
1) 提供由我們或與我們共同使用的公司經辦之航空運輸服務、旅行服務如旅遊和旅館等,以及其他產品和服務。
2) 用於我們或與我們共同使用的公司發送DM、提供產品和服務訊息、進行問卷調查等目的。
3) 用於我們或與我們共同使用的公司之新產品和服務的銷售分析和其他研發。
4) 為了傳達並移交由我們或與我們共同使用的公司提供之產品和服務給負責客戶查詢、申請使用或其他需求。
5) 為使我們或我們的聯名公司能適當且順利地與客戶進行交易。
6) ANA集團的經營和內部管理
●個人資料管理負責人的名稱、地址和代表人
ANA Holdings, Inc.
〒105-7140
Shiodome City Center, 1-5-2 Higashi-Shinbashi, Minato-ku, Tokyo
Koji Shibata, Representative Director
[2]
●共同用戶
EAN.com LP
●共享資訊的種類
購票時的預約號碼、旅行目的地、旅行日期 (僅限於該點擊導向共同使用公司提供之旅館預訂網站廣告者的資訊)
●使用目的
1) 分析“Peach Rooms”網站提供的數據。
2) 使用來自樂桃航空網站的數據以驗證“Peach Rooms”網站的數據。
●個人資料管理負責人的名稱、地址和代表人
Peach Aviation Limited
〒549-0001
1 Senshu Kukou Kita, Izumisano-shi, Osaka, Japan
Peach Aviation Limited
Representative Director and CEO: Kazunari Ohashi
[3]
●共同用戶
Rokt Pte. Ltd. (更多有關Rokt Pte. Ltd.隱私政策的資訊請參閱此處。)
●共享資訊的種類
客戶地址(僅限至都、道、府、縣的位置)、電子郵件地址、年齡、性別、購票時之返回機場
●使用目的
1) 依您的人口統計資訊於我們的官方網站上顯示最合適的廣告。
2) 查看您是否依上述1)所述的廣告購買了產品或服務,並確認廣告的使用狀態。
請注意,未經您的許可,無論是我們或Rokt Pte. Ltd.都將不會為此目的向您的電子郵件地址發送郵件。
●個人資料管理負責人的名稱、地址和代表人
Rokt Pte. Ltd.
3 Phillip Street, #11-01 Royal Group Building, Singapore 048693
CEO Bruce Buchanan
8. 移轉至日本境外
當本公司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方例如日本境外的企業實體(包含外包商和共同用戶)時,我們將在您的同意下進行,然以下任何一狀況除外:
[1] 該第三方位於其法律規定之個人資料保護制度與日本同等的國家。
[2] 該第三方建立了必要的制度使其得以繼續施行與在日本處理個人資料之企業經營者採取同等的措施。
此外,在[2]適用的情況下,我們將採取必要且適當的方式以確保第三方繼續執行相應的措施。如您欲確認此相關細節,請依據第一章第10節提出請求。
9. 個人資料的管理
本公司將採取必要且適當的安全控制措施以防止客戶個人資料的洩露、遺失或損壞,並管理此等資料。
我們將在使用目的範圍內努力維持準確且最新的資訊,並對處理個人數據的管理人、員工和承包商(包括外包商等)進行必要且適當的監督以保護及妥善處理客戶的個人資料。
此外,我們將依據使用目的對個人資料設置單獨的保留期限,並在該期限過後以適當的方式清除此等資料。
如您欲查看安全控制措施的詳情,請依據第一章第10節提出請求。
10. 請求公開保留的個人數據之方式和查詢聯繫方式
(1) 保留的個人數據之公開等請求
對於本公司持有的個人數據,我們將在確認客戶為他/她自己或代表他/她提出請求後,於法律要求的範圍內回應以下請求 (以下簡稱“公開等”):使用目的通知、公開、修正、添加、刪除、停止使用、移除、停止向第三方提供、公開提供給第三方的記錄、提供個人資料保護措施的資訊。
※個人資料保護措施是指本公司於第一章第8節[2]之情況下採取的措施,或第一章第9節中的安全控制措施。
請注意本公司可能會因停止使用或刪除個人資料而無法提供服務等。
(2) 請求流程
①請求公開等的方式
【居住在日本的客戶】
請將②列出之需要的文件郵寄至以下地址
〒549-0011
1, Senshu Kukou Naka, Tajiri-cho, Sennan-gun, Osaka, Japan
Peach Aviation Limited
Person in charge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Handling
【日本以外的客戶】
請將②列出之需要的文件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以下電子郵件地址
僅限日本以外的旅客聯絡用:cs@flypeach.com
②公開等請求需要提交的文件
請下載以下需求表(A)並填寫所有規定項目,連同證明您身份的文件(B)和手續費(C)(僅當您請求通知或公開保留的個人數據之使用目的、並希望以書面方式發送回覆時) 一起郵寄。
(A)需求表
(B)身分證明文件請附上以下(甲)或(乙)以供識別
(甲)下列其中一項文件的影印本:駕照、護照、身障證明書、居留證或特別永住者證明書。
(乙)除了如證明文件為上述(甲)以外的話,請附上任何以下兩項文件:
・健康保險證影印本
・養老金手冊影印本
・印章登記證明書(製作日起算3個月以內)並在原件頁邊加蓋登記印章。
(C)手續費
如您請求通知或公開保留的個人數據之使用目的、並希望以郵寄方式發送回覆的話,則每項請求將收取1,000日元(含稅)的手續費。請附上日本郵政銀行發行的定額(1,000日元)郵政匯票。
※如手續費不足或未附上,我們將書面通知您,然如於該文件寄出後兩週內未付款,我們將視您沒有提出公開請求。
※除通知或公開使用目的外,其他請求無需任何費用。
③由代理人提出公開等請求時
如提出公開等請求者為未成年人或成年被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由公開等請求者本人授權的代理人,除了上述②列出之請求本人的文件外,另請附上代表人的兩項文件如下:
1) 證明申請人身份的文件 (請附上同上述②(B)規定之代理人的文件)
2) 可證明於提出公開等請求時為代理人的授權書或其他可證明代理權的文件
④公開等請求的回覆方式
【位於日本的客戶】
我們將以書面或電磁記錄回覆請求者 (寄至回郵信封上註明的地址或需求表上註明的電子郵件地址)。
※如您希望以電磁記錄收到回覆 (電子檔案格式),請確認您可以收到域名為"@flypeach.com"發送的電子郵件。
【日本以外的客戶】
我們將以電磁記錄回覆請求者 (寄至需求表上註明的電子郵件地址)。
※請確認您可以收到域名為"@flypeach.com"發送的電子郵件。
【其他】
如我們沒有公開資訊,我們將通知您並說明原因。此回覆可能需數天時間,敬請留意。保留的個人數據在以下情況將不被公開等:
(甲) 當無法確認申請人身份時;
(乙) 當代理人的申請無法確認其代理權時;
(丙) 當所需文件不齊全時;
(丁) 當請求公開等的對象非屬我們保留的個人數據時;
(戊) 如對當事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體、財產或其他權利或利益有損害風險;
(己) 如有嚴重阻礙我們業務正常執行的風險;
(庚) 如本公司持有的個人數據之安全管理可能受到阻礙的風險;
(辛) 如違反法律及法令
⑤與公開等請求相關的個人資料之使用目的
與公開等請求相關的個人資料應僅在處理公開等請求所需的範圍內作業。提交的文件將在保存一段時間後即妥善清除。
(3)其他查詢
有關處理個人資料的查詢,請依據您的居住地與上述(2)①列出的方式聯繫。
11. 公司名稱、地址、以及代表人姓名
Peach Aviation Limited
〒549-0001
1 Senshukuko-Kita, Izumisano-shi, Osaka, Japan
Representative Director and CEO, Kazunari Ohashi
第二章 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客戶之個人資料的處理
除第一章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關立法(以下簡稱PIPL等),第二章的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境內客戶個人資料的處理。如第一章與第二章的規定抵觸時,以第二章的規定為準。
1. 引言
如您未滿18歲,我們會要求您在使用我們的服務之前徵得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或徵得父母或監護人的許可。該代表客戶申請我們的服務等者也需要獲得客戶或客戶之監護人(如客戶為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的同意,以利本公司處理其個人資料。如未成年人於未經他/她的父母或監護人同意下提供其個人資料予本公司,其父母或監護人可依據第二章第5節所述的方式要求本公司刪除該未成年人的個人資料。
2. 個人敏感資訊的獲取
我們可能會依據第一章第4節所述之使用目的處理護照資料、健康資料、付款資訊以及可能被歸類為PIPL等個人敏感資訊的個人資料。
此外,個人敏感資訊的洩露或非法使用可能會對客戶的權益造成不利影響 (例如:容易侵犯個人尊嚴、容易危害人身和財產安全)。 我們將以合法的方式嚴格控管並處理相關資訊。
如14歲以下的客戶使用我們的服務等,我們將僅處理最少的必要資訊。我們也會確保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以防止對14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進行分析、傳送促銷訊息或使用個人資訊誘使他們參與不適合其年齡或能力的活動。
3. 個人資料的保留期限
本公司會保留您的個人資料直至完成使用目的,我們特別針對以下情況為您的個人資料設立保留期限。
[1] Peach帳戶、Peach電子報及PEACH SHOP ONLINE的個人資料
退出以上各會籍後直至相關作業完成。
[2] 旅客的個人資料
直至完成運輸條款中規定的日本國內或國際旅客運輸及相關服務。
[3] 其他個人資料
已取得同意的約定使用目的所需之最短時間。
如中國的法律及法規、或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CAAC)等另有規定,我們將遵守這些規定。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要求客戶交易和相關資料至少保留三年。此外,CAAC之"航班異常管理規定"要求我們將航班異常之客訴資料保存兩年。
4. 個人資料的安全管理
[1] 我們有適當的安全措施保護客戶提供的個人資料不被洩露、修改或遺失。具體而言,我們已採取以下步驟來保護您的個人資料:
・我們建立並實施了個人資料保護之內部管理系統和規定。
・我們分類管理個人資料。
・我們使用https來構建我們的網站,並使用SSL加密通訊技術來保護您的網路瀏覽器和伺服器之間之重要數據傳輸。
・實施存取控制是為了合理設置存取權限,並防止未經授權者獲取個人資料。
・我們提供管理人及員工有關安全和隱私保護的教育及訓練,以提高其對於保護個人資料重要性的認知。
・對於涉及個人資料的事件,我們已建立應急響應機制並實施中。
[2] 本公司已建立相關措施以確保無關的個人資料不被蒐集。除非法律允許延長保留期,否則我們將在完成本隱私政策中所述目的所需之最短期限內保留您的個人資料。
[3] 如發生涉及個人資料的事件,我們將及時通知我們的客戶,並根據PIPL及其他規定向監管機關報告。
5. 有關個人資料處理的請求
除了第一章第10節外,本公司還會根據PIPL等,於合理的期限和範圍內回應有關我們保留居住在中國的客戶之個人資料請求如下所示。在提出請求之前,我們將驗證客戶的身份,敬請留意。
(1) 依據本節可主張請求的項目
[1] 撤回同意或刪除未成年客戶的個人資料
如您的個人資料處理為基於同意之前提下,您有權撤回該同意。
此外,如未成年人於未經他/她的父母或監護人同意下提供其個人資料予本公司,其父母或監護人有權要求本公司刪除該未成年人的個人資料。
我們將根據請求的內容,在適當且可能的範圍內刪除客戶指定之個人資料。請留意,刪除可能會影響我們提供以前可使用、或滿足客戶要求的服務等。在提出請求前請務必理解此情形。
[2] 請求說明或解釋本隱私政策
您有權請求對本隱私政策進行說明和解釋。
(2) 請求流程
對於本節中的請求,可使用以下請求方式和聯繫資訊。
①如何提出請求
請將②列出之需要的文件發送至以下地址。
居住在中國的客戶之聯繫方式: cs@flypeach.com
②提出請求時需要提交的文件
(A)需求表
(B)身分證明文件
請提交下列其中一項文件的影印本以供識別。
身分證、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③由代理人提出請求時
如根據本節提出請求者為未成年人或成年被監護人的父母或監護人之法定代理人,或由提出請求者本人授權的代理人 (以下統稱“代理人”),請提交以下兩項文件:
(甲) 身份證明文件(請附上同上述②(B)規定之代理人的文件)
(乙) 可證明於提出公開等請求時為代理人的授權書或其他可證明代理權的文件。
④回覆您的請求
我們將以電磁記錄回覆請求者。請注意,收到回覆可能需要幾天時間。另請留意在以下情況之下,我們可能無法回覆您的請求。
(甲) 當無法確認申請人身份時;
(乙) 當代理人的申請無法確認其代理權時;
(丙) 當所需文件不齊全時;
(丁) 當請求公開等的對象非屬我們保留的個人數據時;
(戊) 如對當事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體、財產或其他權利或利益有損害風險;
(己) 如有嚴重阻礙我們業務正常執行的風險;
(庚) 如本公司持有的個人數據之安全管理可能受到阻礙的風險;
(辛) 如違反法律及法令
⑤與請求相關的個人資料之使用目的
與請求相關的個人資料應僅在處理回覆請求所需的範圍內作業。提交的文件將在請求完成後即妥善清除。
6. 提供個人資料予第三方以及將個人資料移轉至中國境外
當我們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方時 (包含共同使用和經由外包提供且移轉至中國境外的情況),我們將遵守PIPL等規定。
第三章 位於泰國的客戶之個人資料的處理
1.引言
此第三章提供了有關根據2019年(泰國佛曆2562年)個人資料保護法(簡稱“PDPA”)蒐集、使用或公開(“處理”)泰王國(“泰國”)客戶和其他個人之個人資料的相關資訊。
根據泰國法律,如未成年人、準無行為能力者或無行為能力者的數據主體處理個人資料與使用我們的服務等需要同意、且他們不能合法地自行表示同意時,應徵得行使該人親權者、以及他們的監護人或管理人(視情況而定)之同意或許可。如數據主體未滿10歲,則僅需獲得行使該人親權者之同意或許可。
如本公司於蒐集數據主體的個人資料之前未能得知數據主體為未成年人、準無行為能力者或無行為能力者,在獲知我們未經行使該人親權者之同意下蒐集了未成年人的個人資料(當必須獲得同意且未成年人不能合法地自行表示同意時),或未經準無行為能力者和無行為能力者的法定監護人和管理人同意下蒐集其個人資料,只有在除了同意此等處理以外另有其他適用的法律依據,否則我們將盡快刪除其個人資料。
如家庭成員或被授權代表數據主體行事之代表人申請我們的服務等,則必須獲得數據主體對本隱私政策的同意。
當此第三章與第一章的規定抵觸時,請以第三章的規定為準。
2.個人資料的管理者
本公司為您的個人資料管理者。
本公司根據PDPA保護由管理者(決定如何以及為何使用您的個人資料)及處理者(依據管理者的書面指示執行)蒐集和使用的個人資料。
3.我們處理個人資料的合法依據
本公司透過確保只能在特定目的(如第一章第4節所述)所需範圍內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並要求根據PDPA進行的每項處理作業皆有合法依據,從而保護您的個人資料。
本公司可根據以下一項或多項合法依據處理客戶的個人資料:
[1]當獲得您同意處理時(PDPA第19條)
通常僅在與個人敏感資訊相關的促銷及行銷活動、或某些情況之相關處理時,才需獲得同意。
[2]為履行或採取步驟簽訂合約而必要處理時(PDPA第24 (3) 條)。
由於這對提供我們的服務至關重要,通常會是我們處理客戶資料的原因;資料包括客戶的身份、聯繫方式、付款和旅行詳細資訊等。
[3]本公司需要處理資料以履行法律義務(PDPA第24 (6) 條)。
包括與海關和移民局或執法部門共享個人資料的規定,以及本公司對其員工和客戶的法定義務。
[4]需要這些資料以保護您或第三方的切身利益(PDPA第24 (2) 條),例如在發生緊急醫療情況時。
[5]處理個人資料以符合本公司或第三方的合法利益,根據法律(PDPA第24 (5) 條)規定,這些利益不會受您享有的個人資料基本權利所凌駕。
這包括使用必要之個人資料以營運本公司業務,以及維護、開發和改善本公司產品及服務,並在PDPA允許範圍內提供最佳的客戶體驗。
4.有關處理個人資料的請求
(1)PDPA為您提供以下合法權利:
[1]請求公開:您可以要求提供您個人資料的副本以及我們如何處理這些資料的詳細資訊。
[2]請求更正或更新:在對請求進行適當審查後,我們將盡可能為其個人資料進行更正或更新。
[3]請求刪除:您可以請求刪除、銷毀或匿名化有關我們所持有您全部或部分的個人資料。我們將酌量您的請求,如該資料不再需要、或是法律不允許我們繼續保留,我們將進行刪除。
[4]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可以請求一份結構化、通用的、機器可讀格式的個人資料副本。此僅適用於我們從您獲取且依您同意或為了履行合約,並透過機器自動化方式處理的個人資料。
[5]反對處理:您可以反對基於我們或第三方的合法利益或為了直效行銷目的所進行的處理。除非我們有優於您反對的合法理由,否則我們將停止處理您的資料。如您反對的是直效行銷,我們將停止進行。
[6]限制個人資料的使用:您可以限制我們在某些情況下使用您的個人資料。當提出限制時,對於您個人資料的任何處理(儲存除外)僅能在您同意,或法律主張、保護某些權利或重要公共利益因素的需要方屬合法。
[7]撤銷同意的權利:如我們依同意進行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您有權隨時撤銷該同意。
然撤銷同意將不對您於撤銷前已合法同意處理的個人資料產生影響。
上述權利非屬絕對且不適用於所有情況,敬請留意。某些情況有適用的法律豁免,亦即請求可能會被拒絕。
如請求遭拒絕,我們將於回覆時告知您拒絕的原因。
提出的請求記錄都將被保留,以確保我們確實遵守相關的法律義務。
(2)提出請求時
您可免費行使您的權利(根據PDPA可能收取費用的情況除外)。提交請求的方式及聯繫方式如下:
①如何提出請求
請將②列出之需要的文件發送至以下地址。
位於泰國的客戶之聯繫方式: cs@flypeach.com
②提出請求時需要提交的文件
(A)需求表
需求表 <適用於居住在泰國的客戶>
(B)身分證明文件
請提交下列其中一項文件的影印本以供識別。
身分證,護照
③由代理人提出請求時
如根據本節提出請求者為未成年人或成年被監護人的父母或監護人之法定代理人,或由提出請求者本人授權的代理人 (以下統稱“代理人”),請提交以下兩項文件:
(甲) 身份證明文件(請附上同上述(ii)(B)規定之代理人的文件)
(乙) 可證明於提出請求時為代理人或其監護人的授權書或其他文件。
④回覆您的請求
我們將以電磁記錄回覆請求者。
我們將盡快回覆,通常約30天內。
我們可能於某些請求要求您提供身份證明、或(如您代表第三方提出請求)您有權提交請求的證明。如您的請求較為複雜或提出了多項請求,可能需要較長時間才能提供詳細的回覆。另上述請求權利如遇例外狀況將不適用,敬請留意。
某些請求由於資料不存在、或請求不符合法律相關規定,我們可能無法公開所請求的資料。如遇此情況,我們將通知您拒絕公開的原因。
如您不滿意我們對於資料保護請求的回覆,或您認為您的個人資料沒有得到適當處理,您有權向泰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提出主張。
⑤因請求而獲得之個人資料使用目的
因請求而獲得的個人資料僅於回覆請求所需範圍內進行處理。
5.提供產品或服務所必要的資料共享
本公司的產品和服務是由其他公司及組織協助下所提供,通常需要與第三方共享個人資料以經營業務。這些第三方包括:
[1]ANA集團各公司
[2]法律上要求本公司與其共享個人資料的組織
包括:政府機構、監管和執法部門、司法、海關和移民部門、第三方機構等
[3]服務供應商
包括:處理本公司航班、與我們合作之機場及航空公司的外包商、各種服務提供商、與我們有行銷合作關係的提供商等。
如我們指示相關公司、承包商或服務提供商代表處理我們的資料,我們將確保其依照符合PDPA要求的合約進行處理。
6.行銷訊息傳播
本公司會不定時發送對於我們的服務等詳細資訊感興趣者相關之行銷訊息。我們只有在收件者同意接收此類資訊的情況下才會發送訊息。
7.您的個人資料儲存及傳輸的位置
本公司位於日本,與我們共享您的個人資料之許多服務提供商和其他組織將位於泰國以外的司法管轄區。
當傳輸個人資料予第三方時,本公司將確保其符合PDPA及相關日本法律的要求。
然請留意泰國境外的接收者可能受其國家法律的約束,這些法律不一定會為您的個人資料提供同等保護。如欲了解有關您的個人資料儲存和傳輸位置之更多訊息,請利用本第三章第10節中列出的詳細資訊與本公司聯繫。
8.保留個人資料
本公司會保留您的個人資料直至完成使用目的。我們特別針對以下情況為您的個人資料設立保留期限。對於其他大多數的個人資料,適當的保留期限將依據資料的性質、且參考法律和會計之要求以及我們業務需求之目的而定。
[1] Peach帳戶、Peach電子報及PEACH SHOP ONLINE的個人資料:
退出會員後直至相關作業完成。
[2] 旅客的個人資料
直至完成運輸條款中規定的國內和國際旅客運輸及相關服務。
[3] 其他個人資料
約定使用目的所需之最短時間。
如本公司出於建立、遵守或行使法律主張的目的、法律主張的抗辯或遵守法律的目的,將可能保留您的個人資料較上述更長的時間,敬請留意。
9.向對應機關反映
客戶有權就其個人資料的處理向泰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提出主張。
10.管理者及資料保護人員聯絡資訊
管理者:Peach Aviation Limited
1 Senshu Kukou Kita, Izumisano-shi, Osaka, Japan
Peach Aviation Limited
資料保護人員email: cs@flypeach.com
11.當地代理聯絡人資訊
泰國代理人姓名:Air People International Co., Ltd.
地址:14th Floor Charn Issara II, 2922/215 New Petchburi Road, Bangkapi, Huaykwang, Bangkok 10310
聯絡方式:peach@apiairlines.com
生效日期: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