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限制
禁止手提上機/託運之物品
根據日本民航法的規定,某些物品被限制或被禁止攜入機艙內或託運。另外,其他可能對飛機或人員,以及裝載物等造成危害或影響的物品,亦不得攜入機艙內或託運。
若旅客持有任何判斷為危險物品的物品,將在安檢處被要求當場丟棄。
分類 | 實際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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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 | 煙花、拉炮 |
壓縮氣體 | 攜帶式氧氣瓶、露營用爐具及氣罐、潤滑油噴罐 |
易燃物品 | 大量的火柴或打火機燃料、膠水、燃油燈 |
氧化性物品 | 瞬間冷卻劑、漂白劑 |
有毒物品 | 殺蟲劑、農藥 |
腐蝕性物品 | 加熱式餐盒 |
其它有害物品 | 防熊噴霧 |
*本公司有權隨時更改限制規定的內容,請向機場服務人員、安檢人員確認最新資訊。
除上述項目,請參閱這裡了解符合其它條件的物品
各國的國際線航班可能有更多的規定跟限制。
請參閱及遵守以下連結中各出發地機場所制訂的行李規定跟限制。
其他特殊行李 (手提/託運) 注意事項
在某些情況下,以下物品為禁止或限制攜帶上機或託運。
智能手機、個人電腦、遊戲機等 (使用鋰電池的攜帶型電子產品) |
如需託運時 ・請務必關上電源。 ・為防止不小心啟動電源或被外物損壞,敬請以衣物妥善包裹、並放置於堅固之行李箱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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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電話電池・備用電池 (使用鋰電池的電子設備之備用電池) |
【鋰離子電池】 ・100Wh以下:不限數量,只能以隨身方式攜帶進入機艙(需採取短路防護措施) ・100Wh以上160Wh以下:每人最多只可以以隨身方式攜帶2個進入機艙(需採取短路防護措施) ・超過160Wh:不可隨身攜帶或托運 【鋰金屬電池】 ・鋰含量在2g以下(醫療用8g以下):只能以隨身方式攜帶進入機艙(需採取短路防護措施) *鋰含量在2g以上8g以下的醫療用電池,每人最多只可以以隨身方式攜帶2個進入機艙 ・鋰含量在2g以上(醫療用超過8g以上):不可隨身攜帶或托運 *如無法確認有關容量,可能導致無法運送。 *如沒有列出有關容量(瓦時),請用以下公式計算並核對。 瓦時(Wh)= 毫安培小時(mAh)× 伏特(V)÷ 1000 如遇上有些產品可能沒有注明瓦時或毫安培小時的情況,請與製造商聯繫。 |
頭髮造型器・捲髮器 |
【電池式(包含充電式)】 若電池無法從設備中取出,則不可隨身攜帶或托運。 *可從設備中取出的鋰離子電池,並電池容量在160Wh以下,只可以隨身方式攜帶進入機艙(設備本體亦可選擇託運) *可從設備中取出的非鋰離子電池,並有短路防護措施的話,可以隨身攜帶或托運 【插座式】 ・可以隨身攜帶或托運 |
電子煙・加熱煙 |
個人使用可以隨身攜帶進入機艙 *禁止於機艙內使用或充電 *備用電池需有短路防護措施 *搭乘前往香港、台北 (桃園) 和曼谷 (素萬那普) 機場的航班禁止隨身或行李托運方式攜帶任何電子煙或加熱煙。 |
打火機和火柴 |
每人限帶一個 只限隨身攜帶、用於點燃香煙之打火機。 *點燃雪茄用的打火機(會釋出藍色高溫火焰)、汽油缸形式打火機(缸內不設吸油物料者),皆不可攜帶上機、亦不受理於託運。 *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出發的航班﹐是無法攜帶火柴或打火機登機或託運。 |
酒精飲品 |
酒精濃度以不超過70%為限 有關液體的手提行李規定, 請參考「液體」 |
水肺潛水器材 |
國際線・日本國内線共通:恕不受理水肺潛水(Scuba diving)用的氣瓶。 潛水刀請妥善包裝後進行託運 魚槍請以未上矛的狀態將槍體和槍矛分別包裝,妥善包裝後進行託運 |
輪椅 |
輪椅 ・第一輛: 免費託運(※需為旅客本人使用)。 ・第二輛或以上: 付費 *每位旅客最多可接受5件託運行李, 包括輪椅. 電池 因應不同電池種類,電池件數與電力功耗(Wh瓦時)的限制會有所不同 |
兒童安全座椅・嬰兒車 | 嬰幼兒旅客所使用之兒童安全座椅及嬰兒車可享免費託運。 |
關於使用須回收之含有鋰電池攜帶型電子產品的運送 |
只接受手提上機 *攜帶進入機艙時,必須採取以下措施。 ・該電子產品之電源必須關閉。 ・該電子產品不可進行充電。 ・採取措施防止不小心啟動電源及保護不受碰撞損壞。 ・該電子產品務必放置於旅客身旁。 *台北與高雄出發之航班,不接受為託運或手提行李。 部分國家、地區,城市亦可能有限制。 請按此處了解更多有關須回收之電子產品 (僅提供日文內容) |
請參閱以下例子以了解更多注意事項 (含以上列表內容)
植物檢疫
由於植物有移動限制,某些植物無法攜帶上機或託運。
(本公司禁止旅客由沖繩縣、奄美群島攜帶未經消毒的蕃薯、牽牛花,以及沖繩縣、與論島、沖永良部島、德之島、喜界島等未經檢查的柑橘類、月橘等樹苗、樹枝進入機艙內,亦不受理上述物品的託運。)
請參閱以下了解更多有關植物檢疫詳情